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陆大良在今天的发布会议上表示,上半年,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签署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44份,其中30份农业和食品准入协议。继续开展贸易便利化合作。与伊朗海关签署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合作谅解备忘录,与菲律宾、哥斯达黎加、乌兹别克斯坦签署AEO互认安排。下一步,海关将继续升级发展与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的多边合作机制,大力推进贸易安全便利、检验检疫等领域合作,为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铺平道路。 “一带一路”造福世界。为海关做出更宽更远的新贡献。
海关总署:继续升级发展国家多双边合作机制与“一带一路”
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陆大良在今天的发布会议上表示,上半年,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签署海关检验检疫合作文件44份,…